【企业管理】申请海关AEO认证,我来帮您!
在全球疫情复杂严峻的背景下,为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进一步激发和保护市场主体活力。各直属海关坚定不移推改革促发展,以企业信用管理作为抓手,扩大认证企业培育面,严格把控认证质量关,精准施策,助力AEO企业发展,稳外贸基本盘,促国内国际双循环,支持我国企业“走出去”。
何为AEO认证企业?
“AEO”(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or的简称),即“经认证的经营者”,在世界海关组织(WCO)制定的《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标准框架》中被定义为:“以任何一种方式参与货物国际流通,并被海关当局认定符合世界海关组织或相应供应链安全标准的一方,包括生产商、进口商、出口商、报关行、承运商、理货人、中间商、口岸和机场、货站经营者、综合经营者、仓储业经营者和分销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37号,以下简称《信用管理办法》)规定,海关依据诚实守信便利、违法失信惩戒的原则,根据企业信用状况将企业认定为认证企业、一般信用企业和失信企业,海关对不同信用等级的企业实施差别化的信用管理措施。中国海关的AEO企业包括高级认证企业和一般认证企业。AEO企业相当于是海关的“VIP”,可以享受到“国内、国际”两个层面的优惠措施。
成为AEO认证企业能享有哪些优惠措施?
2021年3月海关总署研究制定了《海关认证企业管理措施目录》,细化了认证企业享有的优先办理类、减少监管频次类、降低通关成本类、缩短办理时间类和优化服务类等5大类二十二条措施。
2016年10月,40个中央部门联合签署《关于对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实施守信联合激励的合作备忘录》,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可享受到49项联合激励措施。
中国海关积极推进与其他国家或地区海关的AEO互认,不断扩大互认范围,给予高级认证企业货物优先通关、减少查验等便利互惠。截至目前,我国已经与新加坡、韩国、欧盟、中国香港、瑞士、以色列、新西兰、澳大利亚、日本、哈萨克斯坦、蒙古、白俄罗斯、乌拉圭、阿联酋、巴西、英国、塞尔维亚、智利等18个经济体的44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AEO互认协议。
面对这么多优惠措施,广大的进出口企业难道不心动吗?下面小编带您了解一下认证的相关流程。
怎样才能成为海关认证企业?
资质要求:在海关注册备案的企业,诚信经营,守法规范,均可以向海关免费申请海关认证企业。
申请认证前准备工作:
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37号)、《海关认证企业标准》、信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认证基本流程,了解《海关认证企业标准》(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77号、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29号、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37号)设置的1+8分行业标准,每套标准均分为高级认证企业和一般认证企业标准。“1”为通用标准、“8”为单项的分行业标准,包括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进出境快件运营人、物流企业(水运、空运、公路运输)8个单项行业标准,每套标准均包含内部控制、财务状况、守法规范、贸易安全四大模块细化内容。
1+8分行业标准:认证企业应当同时符合通用标准和与其实际情况相符的相应经营类别的单项认证标准。分行业标准更加契合企业的行业特点。
赋分标准:
1.所有赋分标准项均没有不达标(-2分)情形;
2.内部控制、贸易安全两类标准中没有单一标准项(用1、2、3表示)基本达标(-1分)超过3项的情形;
3.认证标准总分在95分(含本数)以上。
提醒注意:
财务刚性标准:财务指标不符合标准,将视为不达标一票否决。
取消规范改进:现行规定不再设有规范改进情形,海关认证人员去企业实地认证,根据实地认证情况直接确定认证意见,不再给予规范改进期限。
主动披露提额: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78号将企业主动披露的罚款限额提升至50万元以下。
检验检疫规则:融入了检验检疫业务内容。
1.企业提交申请
在海关注册备案的企业可以向注册地海关提交加盖公司公章的《适用认证企业管理申请书》。(申请书格式见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33号)
2.海关受理
海关接受企业申请,认为材料齐全、填写完整、规范的,制发《适用认证企业管理申请书回执》,从受理之日起海关将在90日内做出企业信用等级认定决定,特殊情况可以延长30日;不符合申请要求的,退回企业,并一次告知所需材料。
3.认证组实地认证
海关组建认证组,认证组提前通知企业具体认证时间。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认证准备,包括认证资料的收集整理、安排企业相关人员到场等。认证组根据现场审核资料、面谈人员、抽查记录和实地查看情况,做出实地认证结论。
4.海关做出认证意见
海关根据认证组提出的实地认证结论,结合相关部门意见和信息系统记录,提出是否通过认证的意见。适用认证企业管理的,制发《认证企业证书》;不适用认证企业管理的,制发《不予适用认证企业管理决定书》。未通过认证的企业1年内不得再次向海关提出认证申请,企业主动撤回认证申请的,视为未通过认证。
5.认证中止或终止
申请认证期间,有下列情形,认证中止或者终止。
(1)企业被海关稽查、核查的,海关可以中止认证。
(2)中止时间超过3个月的,海关终止认证。
(3)企业涉嫌走私被立案侦查或者调查的,海关终止认证。
(4)企业涉嫌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被立案调查的,海关可以终止认证。
(5)企业涉嫌违反国境卫生检疫、进出境动植物检疫、进出口食品化妆品安全、进出口商品检验规定被刑事立案的,海关终止认证。
对照认证标准开展可行性分析,自行评估和判断是否具备条件申请AEO认证。若确认企业基本符合认证要求,认真准备认证材料。
1.企业自行评估时,要重点考虑财务、违规信息等是否达标,以及需要投入资金和时间成本的信息系统、监控设备等设施是否符合认证标准要求,相关的规章制度是否规范,记录是否齐全。如上述各项指标均基本符合认证要求,无一票否决的-2分情形,即可以正式立项,开展认证准备。
2.向海关申请信用培育与精准辅导。企业应密切与属地海关沟通,积极参加海关信用培育,还可以申请AEO认证培育,确保掌握最新的政策,正确理解海关企业认证标准的内涵。
3.企业对标海关企业认证标准,对当前企业内部管理、进出口业务管理、生产经营情况等未能完全符合标准的方面进行整改。
4.企业确认所有需整改事项整改完毕后,准备好认证材料,即可向海关递交申请了。
1.领导重视,上下联动
申请认证时间周期长,涉及企业的人事、关务、财务、物流、仓储、信息、行政等多个部门,以及大量的资料整理工作,企业需高层领导牵头,统筹组织,科学筹划,各部门各司其职,负责认证材料的制作和搜集,确保每条认证标准能够有专人落实。法定代表人或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做好协调工作,厘清部门间的工作关系,协调跨部门标准的落实,避免出现推诿扯皮情事,影响整体进展。
2.围绕《认证标准》,抓好“两个匹配”
(1)企业制度与认证标准匹配
企业在整理认证材料时,可以结合《海关认证企业标准指南》,对照标准对企业内部制度开展全面细致的梳理,主要包括:
企业的基础制度:如企业的培训制度,企业的场所安全、人员车辆出入、硬件设施、门禁等管理制度,员工入职、离职停职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财务基本制度,数据管理制度,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等;
进出口业务专项制度:如进出口活动的流程管理制度,单证管理制度,单证复核或纠错制度,集装箱、运输工具管理制度,企业的仓库进、存、销、异常处置等制度,商业伙伴供应链安全管理制度,危机管理和应急预案等。
(2)执行记录与企业制度匹配
企业应确保内部制度和操作流程的规范执行,并提供在落实制度过程中完整的、真实有效的记录。在该类材料提供过程中,企业一般容易存在两个误区:一是认为过程文件无须保留,例如单证复核岗的复核记录没有留痕,导致虽有制度但无法提供记录佐证;二是为了符合认证标准而制定制度,忽略企业自身实际或缺乏可执行性,导致实际操作记录和制度不吻合。
3.用足用好认证标准企业指南版
为帮助企业充分理解并掌握海关认证企业标准,如何准确提交材料,海关总署企管司组织编写了《海关认证企业标准指南》,详细列明了各类企业申请认证企业需要准备的相关制度、记录以及如何配合海关认证人员工作等内容,企业可以自行从“中国海关信用管理”微信公众号政策栏目中下载获取。
温馨提示
海关对高级认证企业每3年重新认证一次,对一般认证企业不定期重新认证。所以,成为认证企业并不是一劳永逸,需要不断进行自我规范,提升管理水平,确保持续符合认证标准。
供稿单位:北京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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